“互动干扰”的版本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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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家的当前阵营同时也决定了玩家在一局游戏中获胜的条件。具有“阵营”类互动干扰能力的角色,与[[阵营转变]]不同,玩家的获胜条件始终与他的当前阵营相同,而不会受到能力干扰而使得自己的获胜条件发生变化。
玩家的当前阵营同时也决定了玩家在一局游戏中获胜的条件。具有“阵营”类互动干扰能力的角色,与[[阵营转变]]不同,玩家的获胜条件始终与他的当前阵营相同,而不会受到能力干扰而使得自己的获胜条件发生变化。
== 生死状态干扰及相关交互 ==
* 与基础规则有关的,判断游戏是否结束的条件中,干扰效果一定不生效。
场上只有2人存活,但有“假死”僵怖,不论僵怖是否醉酒,游戏继续。
场上有4人存活,但其中有2名玩家是“活尸”,游戏结束。
* 与角色能力有关的,判断能力是否触发的条件中,干扰效果在干扰来源能力正常时生效,在失去能力时失效。
场上有3人存活且有“假死”僵怖,此时能触发镇长的特殊胜利能力。(如果只有2人存活但“假死”僵怖醉酒,也能触发。)
* 对于在进行玩家选择时,选择条件中带有存活或死亡的判断时,始终以城镇广场上的情况为准,不考虑干扰效果是否生效。
侍女可以选择“活尸”玩家,但“活尸”玩家被欺骗而唤醒时,因为处于没有能力的状态,不算作“因为自身能力而被唤醒”,而是由于“活尸”效果附带的欺骗效果被唤醒。(换言之:侍女可以变相检测“活尸”状态。)
不论如何,舞蛇人都不能选择城镇广场上已死亡的玩家,因此无法与“假死”的僵怖进行角色和阵营交换。
教授可以选择“假死”玩家,但因为假死玩家实际上处于存活状态,教授在使用能力后无法将他复活(即使该假死玩家是镇民)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该玩家是镇民,则教授的能力算作被“假死”效果干扰,从而会使得数学家的信息+1。
* 对于上述选择的补充说明:在这类能力互动中,说书人在什么时候应该根据规则中的“选择目标不合法”来让使用能力的玩家重新选择?
**对于选择存活玩家的能力,由于玩家只能将城镇广场上的存活玩家作为目标,如果此时玩家选择了当晚死亡的玩家,说书人应该提醒玩家重新选择。如果选择到的是“活尸”玩家,不论能力干扰来源是否生效,都不应该让玩家重新选择。在这种情况下玩家不能选择“假死”玩家。
**对于选择死亡玩家的能力,由于玩家只能将城镇广场上的死亡玩家作为目标,如果此时玩家选择了当晚复活的玩家,说书人应该提醒玩家重新选择。如果选择到的是“假死”玩家,不论能力干扰来源是否生效,都不应该让玩家重新选择。在这种情况下玩家不能选择“活尸”玩家。
**如果玩家的选择目标会因为某些效果造成目标选择结果的更换,也需要在满足玩家当前所选的目标合法,而非以不合法的选择作为玩家选择的结果,再进行目标更换,更换至合法目标。反之,在玩家选择了合法目标后,可以通过目标更换,更换至“在主动选择时不合法”的目标。更换目标后不会进行目标选择上的合法性判断,且不会影响以该玩家为视角的,对于场上玩家的生死状况的判断。
* 对于不需要玩家进行选择的能力,能力中带有存活或死亡的判断时,如果干扰来源正常生效,则以城镇广场上的情况为准。如果干扰来源未生效,则以魔典(即实际情况)为准。
* 在上述规则说明中使用的是线下游玩的概念。在线上时,规则应该进行如下的等价替换:城镇广场的情况=线上时的魔典情况;魔典的情况=线上时魔典+说书人自定义笔记的情况。


== 相关角色 ==
== 相关角色 ==

2024年1月18日 (四) 11:47的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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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简介

互动干扰类能力,指的是在与其他角色能力或游戏规则进行互动时,对能力进行的判断条件或者结果的干扰能力。(需要注意,部分互动干扰通常不会干扰游戏规则的互动,因为这属于“可以但不建议”范畴。)

目前,互动干扰能力能够干扰的范围包含:角色、阵营和生死。

互动干扰能力会使得一个效果在对玩家的某个状态进行判断时,判断出错。如将一名玩家的角色当作另一个角色,将他的阵营当作另一个阵营,将他的生死状态当成与他当前的状态不符的另一种状态。在生死状态的干扰上,还会对部分游戏规则产生影响,详情参考僵怖赶尸人的页面。

受到互动干扰类能力而产生的与不受干扰时不同的信息,属于“错误信息”。

如果互动干扰能力生效,从而使得本该生效的能力失效,或本该失效的能力生效,或让能力结果发生了变化,那么就会被数学家检测到。(自身能力对自己产生干扰效果除外。)

玩家的当前阵营同时也决定了玩家在一局游戏中获胜的条件。具有“阵营”类互动干扰能力的角色,与阵营转变不同,玩家的获胜条件始终与他的当前阵营相同,而不会受到能力干扰而使得自己的获胜条件发生变化。

生死状态干扰及相关交互

  • 与基础规则有关的,判断游戏是否结束的条件中,干扰效果一定不生效。
场上只有2人存活,但有“假死”僵怖,不论僵怖是否醉酒,游戏继续。
场上有4人存活,但其中有2名玩家是“活尸”,游戏结束。
  • 与角色能力有关的,判断能力是否触发的条件中,干扰效果在干扰来源能力正常时生效,在失去能力时失效。
场上有3人存活且有“假死”僵怖,此时能触发镇长的特殊胜利能力。(如果只有2人存活但“假死”僵怖醉酒,也能触发。)
  • 对于在进行玩家选择时,选择条件中带有存活或死亡的判断时,始终以城镇广场上的情况为准,不考虑干扰效果是否生效。
侍女可以选择“活尸”玩家,但“活尸”玩家被欺骗而唤醒时,因为处于没有能力的状态,不算作“因为自身能力而被唤醒”,而是由于“活尸”效果附带的欺骗效果被唤醒。(换言之:侍女可以变相检测“活尸”状态。)
不论如何,舞蛇人都不能选择城镇广场上已死亡的玩家,因此无法与“假死”的僵怖进行角色和阵营交换。
教授可以选择“假死”玩家,但因为假死玩家实际上处于存活状态,教授在使用能力后无法将他复活(即使该假死玩家是镇民)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该玩家是镇民,则教授的能力算作被“假死”效果干扰,从而会使得数学家的信息+1。
  • 对于上述选择的补充说明:在这类能力互动中,说书人在什么时候应该根据规则中的“选择目标不合法”来让使用能力的玩家重新选择?
    • 对于选择存活玩家的能力,由于玩家只能将城镇广场上的存活玩家作为目标,如果此时玩家选择了当晚死亡的玩家,说书人应该提醒玩家重新选择。如果选择到的是“活尸”玩家,不论能力干扰来源是否生效,都不应该让玩家重新选择。在这种情况下玩家不能选择“假死”玩家。
    • 对于选择死亡玩家的能力,由于玩家只能将城镇广场上的死亡玩家作为目标,如果此时玩家选择了当晚复活的玩家,说书人应该提醒玩家重新选择。如果选择到的是“假死”玩家,不论能力干扰来源是否生效,都不应该让玩家重新选择。在这种情况下玩家不能选择“活尸”玩家。
    • 如果玩家的选择目标会因为某些效果造成目标选择结果的更换,也需要在满足玩家当前所选的目标合法,而非以不合法的选择作为玩家选择的结果,再进行目标更换,更换至合法目标。反之,在玩家选择了合法目标后,可以通过目标更换,更换至“在主动选择时不合法”的目标。更换目标后不会进行目标选择上的合法性判断,且不会影响以该玩家为视角的,对于场上玩家的生死状况的判断。
  • 对于不需要玩家进行选择的能力,能力中带有存活或死亡的判断时,如果干扰来源正常生效,则以城镇广场上的情况为准。如果干扰来源未生效,则以魔典(即实际情况)为准。
  • 在上述规则说明中使用的是线下游玩的概念。在线上时,规则应该进行如下的等价替换:城镇广场的情况=线上时的魔典情况;魔典的情况=线上时魔典+说书人自定义笔记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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